天长市糖酒食品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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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会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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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食品安全体系暨“文明经营户”考核规则

(一)、五项标准(50分)

1.环境卫生标准(10分)

食品经营、贮存场所与生活区分开,做到清洁卫生,地面、柜面、货架、食品包装上无灰尘,墙面无污渍、无渗水、无霉变等;食品一律上架(柜),隔墙离地摆放;销售食品分类分区码放整齐,无混放杂乱现象。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,按要求配备与经营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、冷冻设备,并按要求贮存;散装食品的存放、标签符合要求。

2.证照公示标准(10分)

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,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范围经营。

3.索证索票标准(10分)

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做到索证索票齐全、资料分类清晰、票证粘贴整齐,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、正规、可追溯。

4.食品质量标准(10分)

不销售过期变质、假冒伪劣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和“五无”(无生产厂家、无生产日期、无保质期、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、无食品标签)食品、食品添加剂;不伪造、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;不掺杂掺假、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;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停售、依法处置,并作好记录。

5.接受监督标准(10分)

在经营场所设置公示牌(经营保健食品的还要有“保健食品销售专区”的标志和“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”的忠告语),公示证照和

12331申诉举报电话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对消费者因在本店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,履行首付责任制,先行赔付。

(二)、行为考核(50分)

1.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职能部门、商会会议积极参与(10分)

2.市场监督管理局、职能部门、商会正式活动积极参与。(10分)

3.天长市食品批发企业工作交流群考核(10分)

(1)是否被管理员提醒(2分)

(2)是否被管理员警告(3分)

(3)是否被管理员严重警告(5分)

4.捐款、捐资助学,帮扶济困。(10分)

5.积极缴纳会费,赞助商会活动。(10分)

(三)、表彰考核(加分项目)

1.受到商会理事会议表彰一次,加5分

2.受到商会会员大会表彰一次,加10分

3.受到本市职能部门表彰一次,加20分

4.受到市政府(含大市局)表彰一次,加30分

5.受到大市政府(含省厅局)表彰一次,加40分

6.受到省政府(含******部委)表彰一次,加60分

(四)、处罚考核(减分项目)

1.因索票索证不到位,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限期整改的,一次扣5分。

2.代理品牌因质量问题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查处,一案扣10分。

3.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,满1000元的算扣3分,满2000元的算扣6分,以此累推。

4.被有合法品牌合同会员企业投诉窜货的会员(或经营户),经商会核实,按窜货货值1000元,算扣3分,满2000元的算扣6分,以此类推。

5.被终端客户投诉的会员(或经营户),(注:①会员及送货人员被三家或三家以上终端客户投诉;②会员与终端客户账目不清、收预付款,较长时间不发货、票据、票证通不规范等),经商会核实(书面、电子信息及相关证据),扣会员(或经营户)5-20分。

(五)、考核办法

1.考核范围:全市食品流通环节生产配送经营企业(户) 。

2.考核时间: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。

3.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检查信息及案件处理信息。

4.根据日常反馈的会员企业自律信息,进行核实报备。

5.利用天长市食品批发企业工作交流群公示。

6.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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