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到食品件件可追溯,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天长市糖酒食品商会,在《食品安全法》为依据的前提下,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经过近10年的探索,总结出一层一线销售凭证、销售台账管理模式,具体要求如下:
(一)、所有食品进出货单据,要先行登记备案,便于追溯。无编号的单据,为无效单据,未在天长市糖酒食品商会登记的单据,为无效单据。
(二)、符合要求的电子版单据,须***将相关单据模板及材料,报天长市糖酒食品商会备案,同时申请对应编号登记说明后,单据方可追溯、有效。
(三)、所有单据项目须***规范完整填写。
(四)、购货单位验收人签字即表示对所购食品进行了查验;
(五)、购货者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、许可证、合格证复印件,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﹔没有明确保质期的,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。
(六)、天长市食品统一销售凭证模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