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一章总则
第 一条 本会名称为安徽省天长市糖酒食品商会(以下简称商会)。
第二条 本商会是从事糖酒食品行业(代理、批发、配送、零售、生产、营销)的工商企业(商户),是自发组成的地方性、行业性、非营利性团体。
第三条 本商会的宗旨: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******政策;遵守社会道德风尚;依法维护会员代理品牌合法权益,协调行业关系,进一步提升糖酒食品行业优势,做强做大糖酒食品市场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第四条 本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天长市工商联,同时,接受天长市民政局在社团登记方面的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商会设在安徽省天长市老检察院院内。
第二章业务范围
第六条 本商会的业务范围:
(一)贯彻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和******的法律、法规;
(二)系统登记会员代理的对应品牌,依法维护会员商户的合法权益;
(三)协调商户之间的品牌窜货、产品价格、和不正当竞争,维护行业经营秩序、规范卖场经营行为等,避免恶性竞争;
(四)为会员商户提供人员招聘、人员培训、信息服务,达到资源共享,促进会员商户与外部的联系,提高会员商户的知名度,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;
(五)制定行规行约,实行行业自律,对违犯规约行为进行监督;
(六)开展会员商户间的联谊活动,联络感情,增进共识。
第三章会员
第七条 本商会会员全部为单位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商会的会员,须***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商会章程。
(二)有加入本商会的意愿。
(三)在本商会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第九条 会员加入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。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(三》有理事会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本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
(二)参加本商会的各项活动。
(三)获得本商会服务的优先权。
(四)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。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十一条 商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执行本商会的决议。
(二)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。
(三) 完成本商会交办的工作。
(四) 按规定交纳会费。
(五) 向本商会反映情况,提供资料。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商会。会员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。视为自动退会。本会在群内向全体会员及时公布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组织机构改革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第十四条 本商会的***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,会员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修改制度和章程。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。
(三)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。
(四) 决定终止事宜。
(五) 制定本商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。
(六) 审议本商会经费的收支情况。
(七)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***有2/3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与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五年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有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。但延期换届***长不超过1年。
第十七条 理事会、理事扩大会是商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闭会期间,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组成理事会,领导本商会开展日常工作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及会员代表组成理事扩大会,决定商会较大事件落实,所有工作行为、决定对商会***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负责。
第十八条 理事会、理事扩大会的职权是:
(一)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。
(二)选举和罢免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。
(三)筹备召开会员大会。
(四)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(五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。
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。
(七)决定副秘书长、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。
(八)领导本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。
(九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
(十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十九条 理事会、理事扩大会须有2/3以上常务理事、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、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第二十一条 本商会的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须***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政治素质好。
(二) 在本商会通过领域、终端领域和其他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。
(三)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***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。
(四)身体健康、能坚持正常工作。
(五)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。
(六)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(七)品德好、生意好、具有奉献精神。
第二十二条 本商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如超过***高任职年龄的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,方可连任。
第二十三条 本商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五年。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任期***长不得超过两届,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会员大会2/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,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。
第二十四条 本商会会长为本商会法定代表人。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,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,方可担任。本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五条 本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、理事扩大会。
(二)检查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。
(三)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。
第二十六条 本商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;
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。
(二)协调各项办事机构开展工作。
(三)提名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,交理事会、理事扩大会决定。
(四)决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。
(五)处理其它日常事务。
第五章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第二十七条 本商会经费来源:
(一)会费。
(二)捐赠。
(三)品牌赞助。
(四)政府资助。
(五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。
(六)利息。
(七)其它合法收入。
第二十八条 本商会按照******有关规定收取会员费。
第二十九条 本商会经费须***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。
第三十条 本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第三十一条 本商会配备会计人员。会计不得兼任出纳。会计人员须***进行会计审核,实行会计监督。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,须***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。
第三十二条 本商会的资产管理须***执行******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。资产来源属于******拨款或社会捐赠、资助的,须***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,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。
第三十三条 本商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须***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第三十四条 本商会的资产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三十五条 本商会章程的修改,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。
第三十六条 本商会修改的章程,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,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,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。
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第三十七条 本商会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需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。
第三十八条 本商会终止决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。
第三十九条 本商会终止前,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第四十条 本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。
第四十一条 本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,按照******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本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第八章附件
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经天长市糖酒食品商会第三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商会理事会。
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。
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
